• 市政工程在结算中的技术措施项目如何调整

    广西的有个市政项目结算报送审核,因那项目没有道路直接到达,原投标按二次运输费用计算,但在施工过程中,按签证变更为施工便道,而且该便道实际已经施工,该项费用如何计取?是按变更后的施工便道计算还是按原投标的二次运输费计算呢?在细侧中说明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其技术措施费应作调整,不超过10%的,其技术措施费不作调整,但是该项目为结算项目,施工方报送审核是超过10%了,结过我方审核后,如果工程量变化在10%以内还能调整吗?还有原技术措施费中有围堰项目,但在送审中的围堰工程量增加了,该工程量能变化增加吗?以上工程量都是有业主签证的。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1)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按签证的施工便道计取,经审核后在10%以内就不做调整了,围堰工程量增加了而且拿到了业主的签证,可以增加。

    2013-05-09 08:34:31 

点我,有新答案通知你哦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