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单计价下的材料调差

    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执行了招投标,招标时部分材料采用了暂定价。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材料价格超过正负10%才能调差。08清单规范中有一条说暂定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请问:(1)合同的材料调差规定与清单的这一条内容是否相冲? (2)比如某种材料暂定价500元,竣工后甲方定价300元,是否应调价差?差价是多少? (3)像这种情况下,如何判断材料是否超出了正负10%的范围? (4)材料调差的工程量是否是签证变更的和合同部分的都要调? 我是初学者,请各位前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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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两个概念,暂定单价的调差和合同约定的10%调差是不冲突的。暂定单价应进行批价,按批价进行价差调整。10%的价差调整是属于合同风险价差调整,也就是市场价格涨跌导致的价差,与暂定价是不一样的。

    2015-01-22 1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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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采用清单计价,执行了招投标,招标时部分材料采用了暂定价。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材料价格超过正负10%才能调差。08清单规范中有一条说暂定价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请问:(1)合同的材料调差规定与清单的这一条内容是否相冲? (2)比如某种材料暂定价500元,竣工后甲方定价300元,是否应调价差?差价是多少? (3)像这种情况下,如何判断材料是否超出了正负10%的范围? (4)材料调差的工程量是否是签证变更的和合同部分的都要调? 我是初学者,请各位前辈帮帮忙! 暂估价材料与材料价格超过正负10%才能调差不是一个性质,合同中的10%指投标人风险,暂估介是因为招标人原因不能确定材料所以暂估。 以第2条为例:结算时暂估价操作公式=(300-500)*合同定额量*(1+合同损耗系数)*(1+合同取费)*(1+税率)这个结算公式是唯一的,内容没有可视为0; 具体操作看http://blog.fwxgx.com/articles/71466。

    2013-05-15 1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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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不chongtu,按合同执行 2、应调价差,看合同怎么定的,合同是在清单下调整内容或差价不取费只是记取税金 3、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材料价格超过正负10%才能调差,在规定价正负10之外调整 4、是的

    2013-05-15 13: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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