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中泥浆外运合同,以下情况能办理签证单吗

    合同中有暂定工程量,下列也注明了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照合同有关规定计量的合格工程量 ; 合同项目计量原则里面为“砖渣及泥浆外运:按照现场实际签证以立方米计量,以设计桩顶标高以上2.0米到装底标高为单桩深度,计算单桩体积,再通过单桩体积及施工总桩数,确定转运钻渣及泥浆方量”。 以上是合同中的两项条例,现在在实际工程中,空孔部分的深度为6米,如果按照合同将有4m深空孔的泥浆不能结算,此4m泥浆真实发生了,我方能否将此部分泥浆以签证的形式加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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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完全可以办理签证计算的。

    2013-10-16 14:31:19 

  • 4m是否是按施工方案正常发生的呢?如果未按正确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则不能计算。

    如果是根据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的,与合同有冲突部分,可以协调,调整,按实际施工方案及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2013-10-16 14:32:40 

  • 合同中有暂定工程量,下列也注明了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

    既然工程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是暂定的,则可以在结算时按实结算

    2013-10-16 14:31:56 

  • 你好:按实际发生的外运计算工程量。办理签证单。

    2013-10-16 14: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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