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固定价格合同确认(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

    一个市政道路工程,合同价4700万,合同签订方式是固定价格合同,投标文件为清单组价。现在进行审计,投标文件里有部分清单项目实际施工中没有发生,作为审计这部分扣除没干的,但施工单位一直在合同签订上视为固定总价合同,不能扣除(固定价格合同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怎么确定或者说服对方或者什么规范,能说明这个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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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投标文件为清单组价,那么就可以认为是固定单价合同,现在应用比较普遍的是固定单价合同与定额计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项目单一、造价较小的项目,你这个4700万的项目显然不适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签订方式是固定价格合同,投标文件为清单组价,很明显这就是固定单价合同,你可以再看看合同中的结算方式,是否有工程量据实结算这句话,至于投标文件里有部分清单项目实际施工中没有发生的,肯定需要扣除。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5-06-08 08:53:57 

  • 固定价格并不一定是固定总价。如同但愿人长久的说法,“工程量据实结算"是最终确定固定总价还是固定单价的依据。退一步说,你买台电脑,结果少配了个鼠标,难道也得付全款吗?关键是让施工单位觉得扣得合理,对方的理解有误,长此以往的错误认识会最终让他们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及声誉损失。


    2015-06-08 10:14:41 

  • “固定价格合同”本身就是不规范的合同,价格是一项以货币为表现形式,为商品、服务及资产所订立的价值数字。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价格”可以是“固定总价”也可以是“固定单价”。所以施工单位利用“价格”的模糊概念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是行不通的。即便是施工单位认定的“固定总价合同”,其首要条件是“完成开工前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才能执行合同约定按“固定总价”结算。实际情况是“投标文件里有部分清单项目实际施工中没有发生”,所以施工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就不能按““完成开工前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约定进行结算,就应该扣除没有完成的施工项目进行结算。

    2015-06-08 22:34:57 

  • 上述情况,属于固定总价合同。

    2015-06-08 08: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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