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清单中主材品牌变化从而使价格变化的问题

    工程在湖北,招标是清单招标,但是清单中并没有明确外墙石材的种类,只有一个花岗岩的统称。投标答疑中提出是不是给出暂估价,回答是自行考虑。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指定材料品牌。甲方所认定的花岗岩品牌单价比招标报价的单价高的多。结算时,审计单位认为同属于花岗岩,仅做了材料价格调差处理,计取了税金。请问审计单位是否有道理,清单计价中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重新组价,或者价差计取利润和税金?

    问题补充:如果只能计取价差和税金,由于属于甲指乙购的材料,纳闷我们所产生的采保费、运杂费、卸车费、成品保护费、税金差额等费用在哪里能计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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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单位认为同属于花岗岩,仅做了材料价格调差处理,计取了税金。

    这样操作正确。

    2016-06-15 15:51:16 

  • 甲方所认定的花岗岩品牌单价比招标报价的单价高的多。结算时,审计单位认为同属于花岗岩,仅做了材料价格调差处理,计取了税金。请问审计单位是否有道理,

    是应该这样的。

    2016-06-15 15:56:48 

  • 你的采保费、运杂费、卸车费、含在价格里面,成品保护费在措施费里呀,记了税金哪来的税金差额?

    2019-10-18 09: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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