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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syworking 2019-01-28 10:52: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 土建 | 8878查看 4回答
对施工单位来说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
某施工单位是一般纳税人,按正常来说应该按一般计税法进行工程造价结算,但是,签订施工协议却是按简易计税法,这样是否能比一般计税法赚得更多?
一般计税法:材料含税价100元,甲方支付100/1.16*1.1=94.83元,94.83-100=-5.17元(亏了);简易计税法:材料含税价100元,甲方支付100*1.03=103元,103-100=3元(赚了);是不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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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不是这样的。一般计税法还有个抵扣,86.21*0.16=13.79,这13.79在施工单位财务票据健全,能到税局抵交给税局的86.21*0.1=8.62的增值税,就多了8.62-5.17元。如果还有其它增值税,还可以把剩余的不到3块也扣掉不用再交税。简易的施工单位就不可以抵的。至于利润或赚的多少,咱造价别想那么多。
2019-01-28 11: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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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那样乙方利润大些
2019-01-28 1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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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计税法:材料含税价100元,除税后计税100/1.16*1.1简易计税法:材料含税价100元,不除税计税100*1.03营改增知识你只需要知道这些,其他就别在此瞎猜了。
2019-01-28 11: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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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回答的不错,引用下一般计税法还有个抵扣,86.21*0.16=13.79,这13.79在施工单位财务票据健全,能到税局抵交给税局的86.21*0.1=8.62的增值税,就多了8.62-5.17元。如果还有其它增值税,还可以把剩余的不到3块也扣掉不用再交税。简易的施工单位就不可以抵的。签订施工协议却是按简易计税法,一切按合同执行;你想这么多没用,除非你参与前期招投标,可以参与合同评审,修改合同条款
2019-01-28 1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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