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新组价形成的综合单价是否需要组织相应的会议,形成文件甲方签字

    合同为可调价合同,清单计价。在结算时重新组价形成的新综合单价是否需要组织相应的会议,形成文件让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跟踪审计需要参加会议和签证吗?个人认为不需要,因为一旦跟审签证了在结算的时候这部分就相当于自己审自己,这样理解对吗?  (如果对那么已经由甲方签字确认的新综合单价,审计在结算审核的时候如果有不合理的组价,审计有权利改变新综合单价的价格吗?)注:甲方没有专业的造价员工 如果跟审不参加 要求跟审参加重新组价确定 并签字 ,合理吗?跟审是否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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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调合同可调范围:

    1、清单工程量

    2、人、材、机单价

    3、增、减措施费项目

    不能调整的内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019-07-06 11: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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