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工营改增结算问题(签定合同为营业税,施工期间政策调整为增值税)

    1、本工程为2016年3月10日签订施工总包合同,投标时商务标营业费率为3.41%,固定单价合同,该工程于2017年9月30日完工,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陕西商络市,项目施工期间为营改增时间段,请问结算时税金该如何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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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应按简易计税结算

    2019-10-07 12:34:17 

  • 你这个情况,俗称老项目,也就是说中标与签合同是在营改增之前,所以结算只税金适用简易计税法。

    2019-10-07 14: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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