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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y 2008-06-21 10:44:03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8811查看 6回答
关于分包工程费用(配合费,服务费等)m
在北京建筑施工单位承接工程项目,按规定招标单位应付给施工单位哪些关于分包的费用,是多少?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上缴哪些费用,是多少?依据是?问题补充:以下是我找的相关文件,就清单计价而言,发包人应付承包人总承包服务费,分包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但施工中有个配合费的问题,这个文件的“总包服务费”是否就是配合费呢? 总承包服务费,分包配合费,总包服务费三者之间的区别,如何计取? 一、总承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京造定〔2005〕3号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2、适用对象:工程量清单计价 3、费率大小:1%~3% 4、计费基数:分包工程造价(不含设备费)或材料购置费 5、包括内容:指为配合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6、支付方式:发包方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二、分包配合管理费 1、文件来源: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包工包料:4.5%、包工不包料:26% 4、计费基数:包工包料:直接费、包工不包料:人工费 5、包括内容: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自行分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分包工程管理费中包括了分包单位的现场经费和企业管理费 6、支付方式:总承包单位支付给分包单位 三、总包服务费 1、文件来源:京建经[2002]117号《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的通知》 2、适用对象:预算定额计价管理 3、费率大小:2% 4、计费基数: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 5、包括内容: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包收取总包服务费 6、支付方式:分包单位支付给总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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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个应该有专门的文件法规,一般都是按分包工程的总价*系数。 四川地区就有特别的文件规定分包工程造价的百分之1~3 我觉得北京地区也应该有类似的文件
2008-06-21 10: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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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应该没有特别的规定 要双方在合同签订中约定 一般来说都是双方协商的
2008-06-21 10: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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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外部角度来讲这是总包单位内部的事情,招标单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 如果是招标单位要求总包单位把某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一般是不允许的,这叫支解工程。特别是总包单位有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能力),招标单位更不能强行要求分包。 如果总包单位没有该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资质,可以要求总包单位将该部分项目分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该分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自行安排,属于内部问题,招标单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该分包单位由招标单位安排,可以要求招标单位支付配合费用,这部分费用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一般为分包工程总价的3~5%居多),如果要使用脚手架还要和分包单位协商,计算脚手架租赁费用。 分包单位应向总包单位交纳总承包服务费用,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
2008-06-21 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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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当地的取费文件规定的是多少,象山西的是招标人对总承包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按分包工程费的2%-5%,招标人对于总承包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包按分包工程费的1%-3%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2008-06-21 1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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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双方要签订补充规定但不超过规定的3%
2008-06-21 1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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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是不能进行分包的,建设单位如确实属于专业的需要,主体承包单位又无能力施工,需指定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部分工程,单独分割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承包主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用作为主体承包施工单位现场配合、交叉作业、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计取配合费的标准:各地区规定不一致,按照文件双方协商。
2008-06-21 1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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