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地区总包向分包要总包配合服务费合理吗

    我们是甲方直接的分包方,清单计价方式,投标时总承包服务费规定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对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业主供应材料和设备实施管理、协调、配合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进场时总包方向我们要总包配合服务费,请问他们要这些费用合理吗,预算中包括这些费用吗,怎么取费?配合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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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由于你的工程是甲方直接分包的,你的分包工程造价不在总包的工程造价之内,总包没有收到(计取到)你的分包工程的总包服务费,所以要向你收取总包服务费,这是有规定的。 2.你的分包工程要向甲方计取总包服务费,以便交给总包作为总包配合服务费。在这个问题上,作为分包单位,应该是不进不出。 3.如果你的工程是总包单位分包的,你的分包工程造价含在总包的工程造价之内,总包已经收到(计取到)你的分包工程的总包服务费,所以就不能重复收取总包服务费。

    2011-08-04 13:55:30 

  • 按规定应该计算,合理。计算按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规定计算。

    2011-08-04 13:12:48 

  • 不应该向你们要,这笔费用应该向甲方要,如果你们的报价计取了就该找你们要

    2011-08-04 13: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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