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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宇宙 2020-08-26 11:27:20 | 贵州省 土建结算 | 5002查看 5回答
施工单位送审时工程量少报和漏报,怎样补报?
工程采用的是清单计价,施工单位在编制送审预算书时,造价人员疏忽导致个别项目工程量少报,个别项目漏报的情况,在対申过程中发现了问题,审计说向甲方申请补报,甲方说将可以补报的依据找出来,请问各位有没有相关可以补报的依据?
2020-08-26 11:32:51 补充
合同约定是按时结算的
2020-08-26 11:34:02 补充
甲方要的是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
2020-08-26 11:45:00 补充
可能我未将问题描述清楚,甲方的意见:施工单位已经报过一次结算书,视为施工单位完全同意该结算书内容,少报和漏项不是他们的过错,其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不能做二次补报,如要补报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依据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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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是可以补,你本身也是按实结算的工程。你看看合同关于结算部分的约定是怎样的。
2020-08-26 1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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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是少报和漏报项找出来,进行核对然后补报。
2020-08-26 11: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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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漏报的话,只能走签证了
2020-08-26 11: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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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同意经可以申请补报结算。
2020-08-26 1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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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里面没明确说明施工方结算书内容漏报视为自行放弃之类的话,那么就可以靠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少报漏报视为放弃,那只能按合同约定来。清单计价规范上也明确说明这一点。施工方打官司也很难打赢。
2020-08-26 1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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