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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 2020-09-14 17:50:19 | 海南省 土建结算 | 4191查看 1回答
关于结算时暂估价材料是否需要按中标通知书下浮率进行下浮及材料价格调整表问题。
问题1: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是下浮3.6%,结算时暂估价材料调差后部分金额是否需要再次下浮3.6%?
问题2:如需下浮,那么材料价格调差表格内是按单价下浮还是按总价下浮呢?我这边两算对比后按单价下浮的金额比按总价下浮的金额要少很多(附件表2与表3的金额汇总差别很大)?其中公式不是很明白,请高手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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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价是招标时甲方无法确定单价时给的暂定单价,投标人应按清单中给定的单价计入,
结算时按双方确定的单价替换暂估价计算
按规则规定,应该是不可以下浮的,
2020-09-15 07: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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