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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龍 2009-07-12 17:46:48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2576查看 4回答
关于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的问题
清单计价规范规费中的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在建标【2003】206号文中规定是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这个费用如果按京建法【2004】243号文是总造价的千分之几。但这个费用在京造定【2009】6号文中对应的工伤保险基金,计取标准是以京劳社工发【2006】138号为依据,以工期进行计算的农民工工伤保险。 如果一个工程项目要求同时计取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和农民工工伤保险,那么规费里含的是这两个费用的哪一个,另一个是不是要单独计取并入总价,请各位老师给解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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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互相之间不矛盾,也没有有的网友说的互相包含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7/06/11 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部近期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第七条是这样叙述的: 七、大力推进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在审核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法定的强制性保险,督促建筑企业按时足额交纳保险费,为农民工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手续,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已经纳入社会保障的范畴,主导单位是劳动保障部门,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商业保险。 根据08清单规范第3.5.2条,清单上没有列的,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力部门的规定列项。北京的工程应按京造定[2009]6号文费率计算,按6号文规定的费率包含了工伤保险,但是不含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的。 所以可以明确的回答,6号文规费含的是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要单独列项。
2009-07-13 13: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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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建议你根据相关合同的要求、地方法规的规定进行计算,如果地方规定两种保险费用必须同时计取,就需要在取费文件中进行同时计取,一般费用文件中包含的是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应该是地方规定,按规定计入取费中即可。
2009-07-12 17: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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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6号文,第5、工伤保险基金是按照【2006】138号及工伤保险条例140号令两个文件的费用计取的
2009-07-12 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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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有点奇怪,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里面应该包含农民工工伤保险,为什么要同时计取?意外伤害险在规费中已包含。
2009-07-12 18: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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