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工程结算中的问题??请专家 讲解

    问题的环境是这样: 1、一个施工单位与我们签订了楼房的施工合同(合同的内容要求为现拌混凝土),但是由于赶工期施工单位使用了商混(业主已认可),假如505元/C25商混每方,施工单位付给商混站也是505元,这时施工单位找我们签证,肯定是扣除同等量的C25现拌混凝土量×投标报价时单方价格×让利(若是定额计价包括),再加上505元×方量,为最终的结算价,此时的商混不走工程,直接相加,这样做对吗???一般的处理方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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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已认可使用商混,实际上就是发生了工程变更,按合同中的变更条款来处理。结算时参照施工单位等量的C25现拌混凝土量×投标报价时单方价格×让利的公式扣除原合同中的价款,同时要按合同约定的变更重新计算变更价款,此时的商混不走工程,直接相加,这样做有此不妥。

    2010-02-04 19:21:45 

  • 个人理解,商混与投标混凝土的单价的价差只计取税金,现场搅拌的措施费用应扣除.

    2010-02-08 16:16:49 

  • 实际结算中,应做如下处理: 扣除同等量的砼构件C25现拌混凝土量×投标报价时单方价格。 对涉及到的砼构件重新组价,套取商混子目,调整商品混凝土市场价,重新计算工程价款,再用此工程价款×原合同价/投标时总报价就得到了工程结算价。 这样处理是考虑了现拌混凝土构件与商品混凝土构件的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同。双方更容易接受。

    2010-02-05 09:03:07 

  • 减去原有造价中的预拌混凝土,增加商混造价,可以让施工单位按照原来的比例让价。

    2010-02-05 10:09:16 

  • (等量的C25现拌混凝土量×投标报价时单方价格+原合同预算中相应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让利的公式 从 原合同 扣除 增加 (等量的C25现拌混凝土量×商砼的造价按照市场价及相应的定额重新组+ 加相应的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让利的公式

    2010-02-05 11:31:02 

  • 一般施工合同有此方面的详细规定,在工程变更时,该怎样计价。请查一下施工合同。

    2010-02-05 22:29:26 

  • 这么结算商混没有参加取费,没有计取税金。争取不要这么做。

    2010-02-04 19:34:49 

  • 应该按商砼子目重新组价

    2010-02-04 19:43:43 

  • 业主已认可使用商混,实际上就是发生了工程变更,按合同中的变更条款来处理。结算时参照施工单位等量的C25现拌混凝土量×投标报价时单方价格×让利的公式扣除原合同中的价款,同时该按商砼子目及中标清单的相应费率、税金、风险及让利比例重新组价。

    2010-02-04 21:07:09 

  • 应该扣除合同中的自拌混凝土子目,在加上商品混凝土的子目。应为自拌混凝土子目包括混凝土拌合费用

    2010-02-04 21: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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