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措施项目的审减问题,求助各位老师

    本工程为某市政管道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固定单价,措施项目中的 钢板桩支护 按项报价20万元,特征描述: 结算不予调整。 现因工程变更取消了一部分工程量,审计方按照合同规定:“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部分工程量按中标价调整,中标价低于控制价85%,按照控制价85%调整”对钢板桩支护项进行调减。因为控制价价格很高,这样进行扣除的话,该项的20万全部扣除都不能满足,都扣成负数了, 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有无依据进行反驳?谢谢各位大佬!

我来答 收藏  举报

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补充或更正我的问题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完善我的答案 答题人必看 《优秀回答指南》

提交 取消

asfsdfsadfdsf

全部回答 (2)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

    你这逻辑不对呀,变更调整的话,是要调整的

    价格你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85%,按照控制价85%走,会把你单价调高,对你是有利的

    如果你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85%,就不能按照这条了,至少要按照你的投标单价走,也不会说是扣成负数呀

    首次提交 2024-05-10 18:44:47  最近修改2024-05-10 18:45:23 (修改过2次)

  • 建议些项按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因变更减少或增加工程量调整合同造价。因为此钢板价不调整的前提是招标工程量不变更为前提。

    2024-05-10 21:02:24 

其他类似问题 查看更多

如果没找到您想要的答案,试试直接提问吧!

我要签到

天降福运!积分,经验值等福利在等着你哟,快来签到吧

热门搜索:
热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