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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416 2010-09-08 13:35:01 | 陕西省 其他专业 | 1703查看 8回答
清单描述不清问题
案例:某住宅小区施工蓝图工程做法对外墙外保温描述如下:“颜色详见立面图,外墙均贴55厚发泡聚苯板,做法详见陕2005J12,P24”。 原招标清单描述如下: “保温隔热墙 做法见陕2005J12,P24 [项目特征] 1.保温隔热部位: 外墙 2.保温隔热方式: 外保温 3.保温隔热材料品种、规格: 55厚发泡聚苯板 [工程内容] 1.清理基层 2.底层抹灰 3.填贴保温材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该问题书面上报,设计院发来变更通知单,内容为:“应甲方要求,将住宅外墙外保温做法明确如下:做法选用陕2005J12,见第24页、第25页、第26页(详图2,固定热镀锌钢丝网)。”近日施工单位书面上报要求重新确认综合单价。 针对该问题,有如下观点:请各位专家赐教。 1、执行原投标文件,不予重新确认综合单价。 理由:“陕2005J12,外墙保温构造图集”包含外墙外保温及外墙内保温两大部分。其中外墙外保温又分为EPS板、XPS板外墙外保温,EPS颗粒类浆料外保温,复合外保温,EPS钢丝网架现浇混凝土外保温,喷涂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外保温等五个类别。 设计图纸及招标清单中都提到“做法详见陕2005J12,P24”,也就是说该项目的外墙外保温应该属于EPS板、XPS板外墙外保温范畴,而陕2005J12,P25页是锚固件布置图,P26页是平面构造及做法,它们均是和P24页不可分割的,所以陕2005J12,P24也只能对应P25、P26。再且施工图纸及招标清单都表明外墙贴面砖,这样平面构造及做法只能选择P26中节点②面砖饰面,做法唯一。 故执行原投标文件,不予重新确认综合单价。 2、根据清单计价规则约定“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及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故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的责任,重新确认综合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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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第二个说法,重新确定新的综合单价,建设方应对工程量清单负责任
2010-09-11 1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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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将该问题书面上报,设计院发来变更通知单,内容为:“应甲方要求,将住宅外墙外保温做法明确如下:做法选用陕2005J12,见第24页、第25页、第26页(详图2,固定热镀锌钢丝网)。”近日施工单位书面上报要求重新确认综合单价。 按设计变更重新组价
2010-09-09 1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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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第二个说法是对的
2010-09-08 13: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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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照清单描述做法见陕2005J12,P24 施工单位要求重新核价是对的 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变更的文件重新组价是对的 清单描述不清甲方应承担责任 如有争议可以到造价部门咨询 问题解决了吗
2010-09-08 13: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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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描述不清问题 可以请招标单位加以明确;
2010-09-08 13: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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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应该按照设计变更的文件重新组价,不能按原综合单价计算的。
2010-09-08 14: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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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描述你可以和招标方确认即可只有明确做法才能报价准确
2010-09-08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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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保温这项 你按照变更从新组价 报甲方 从新核定 做为结算依据
2010-09-09 1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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