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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晓曼 2010-09-08 13:46:01 | 辽宁省 其他专业 | 1770查看 8回答
辽宁2008定额,模板超高问题
在辽宁省2008定额中,梁和板的高度超过3.6m时,需要记取超高模板。我不能理解的是,在正常套取梁或板的模板时,输入面积已经是全部的面积,那么支撑也应该是全部的面积了,那么还有必要记取超高吗?梁和板的支撑高度与3.6m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这么规定?或者说,这其中的含量是如何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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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在辽宁省2008定额中,梁和板的高度超过3.6m时,需要记取超高模板。 我不能理解的是,在正常套取梁或板的模板时,输入面积已经是全部的面积, 那么支撑也应该是全部的面积了,那么还有必要记取超高吗?梁和板的支撑高度 与3.6m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这么规定?或者说,这其中的含量是如何计的? 1)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3.6m内编制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超高的项目计算。 如果在4.5m处的梁板模板是100m2,那么正常套取的梁或者板模板时输入的100m2是全部的支撑。既然梁板是在4.5m处,3.6m以下是有支撑 定额是按照3.6米编制的所以计算支撑超高。但是还要记住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是指自然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部分,按超过部分计算增加支撑工程量,若超过高度不足1.0m时,舍去不计。 比如如果超出的高度是2.6米,计超出2m,还是超出2.6m? 面积是2.6米的工程量、计算2个增加层
2010-09-08 17: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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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模板里面本身也有支撑,只不过梁模板那项里面的支撑是按3.6m以内编制的,若超过了,那么梁模板那项的支撑就不够了,就需要给人家增加支撑。梁的支模高度是从自然地坪到板底、梁底或板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
2010-09-08 1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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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的超高是指支撑的超高部分,和模板不发生关系,定额中的模板是按照3.6米以下考虑的支撑,当超过3.6米的时候是要计算超高支撑的费用的
2010-09-08 13: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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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省2008定额中,梁和板的高度超过3.6m时,需要记取超高模板;这里计算的是超高模板的支持增加费用; 支撑是从地面直接支撑到4.5m处的,这样就比3.6m高要多费支撑的材料和工时,定额补充的就是这部分费用;
2010-09-08 13: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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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超高支撑费用,考虑的是当梁板高度超过3.6米,施工时会增加一部分支撑,而且施工难度也会相应的提高,定额考虑的是3.6米以内的工程,超过3.6米的需要计算超高增加费用,这个并不是说只是增加3.6到超高部分的支撑,而是综合了增加部分的支撑及施工难度提高等多方面原因而测算出的一个增加费用。
2010-09-08 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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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定额中,梁和板的高度超过3.6m时,需要记取超高模板。因为超高要多费支撑。这其中的含量是编制定额时综合测算的。 如果梁和板在4.5m处, 支撑要从底往上起的呀,半空怎么支撑呀
2010-09-08 13: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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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超高费也是对施工难度增加的一种补偿。
2010-09-08 13: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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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省2008定额中,梁和板的高度超过3.6m时,需要记取超高模板。我不能理解的是,在正常套取梁或板的模板时,输入面积已经是全部的面积,那么支撑也应该是全部的面积了,那么还有必要记取超高吗?梁和板的支撑高度与3.6m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这么规定?或者说,这其中的含量是如何计的? 答:这个是指支撑超高,定额编制的时候是按3.6m的高度编制的,如果超过3.6m,实际支撑的高度超过3.6m会发生人工和支撑材料的增加,按支撑超高的定额项目来套定额
2010-09-08 14: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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