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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enne 2011-03-07 18:26:52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712查看 4回答
清单结算问题
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但是现在是这种情况: 1、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材质变化; 2、投标时的暂估单价现在也已经找甲方认价了; 3、有增减项目; 大概就是这么个情况,这样的话怎么做结算呢,清单的没做过,说是不能改变清单的顺序,如果我有增加的项目怎么办呢?还有,拿地面来说吧,投标时只有地砖的项目,但是实际施工还有找平层,那这样的话我是单列个清单项把找平层加进去,还是直接在已有的清单项目里直接加个定额子目就行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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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固定单价合同是组价及单价都不允许调整,材料暂估的调差取税金汇入汇总表中。施工方案改变要走洽商(组价则合同中有相同的照搬,有相类似的模仿,没有的重新组价要甲方确认,前提是主材,辅材及人工费都不允许调整,按合同价中的执行)。实际施工多了找平层要看合同价款的项目特征描述是否有,若有属于你的漏项,不允许加入,若没有则还要签洽商重新组价同前面叙述的一样来计入。说的应该很清楚了,希望你能明白。
2011-03-07 2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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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改变,造成材质变化应该将新材料组价。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并交甲方确定作为结算依据。 投标时的暂估单价现在也已经找甲方认价了的部分确定出综合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有增减项目。增加工作与有投标报价时相同的工作参照相同工作内容报价。没相同的找类似的。没类似的施工单位自己组价交甲方审核并审定作为结算依据
2011-03-08 13: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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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工程没有设计变更就不能更改综合单价,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材质变化,也增加了施工工艺,结算可以将增加项另外单列。
2011-03-07 19: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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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计价的工程 是综合单价包死,只要工程没有设计变更就不能更改综合单价,如果材料发生变动,则做一个材料价差表
2011-03-07 1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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