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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lucky 2011-04-26 09:41:43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3770查看 2回答
08清单报价中,暂列金额是否计取税金?
08清单报价中,暂列金额是否计取税金?问题补充:我找到答案了,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13.4.1条中有规定:(1) 招标人在暂列金额明细表中给出的暂列金额的暂定金额已包括与之对应的规费和税金。暂列金额的暂定金额归招标人所有和支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应对暂列金额的暂定金额做任何修改,应按照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的暂定金额直接计入投标报价中(投标时不再考虑与之对应规费,也不作为计取税金的基数)。 也就是北京市暂列金额不计取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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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这笔款项用于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各、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对该金额,招标人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用。 不管采用什么合同形式,理想的标准是一份合同的价格就是最终的建筑工程结算价格,或者至少两者应尽可能接近。但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设计需要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的需求可能会随着工程建设进展而出现变化,工程建设过程还会存在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引起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因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以便达到台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不计取税金
2011-04-26 09: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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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取的。税金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四项之和为基数计算的。暂列金额是在其他项目费里面的。
2011-04-26 09: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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