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暂列金额按百分比时怎么计取(招标文件中按4%,但招标清单暂列金额项中未写明)

    请教:招标文件中说明“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按各单体工程造价的4%计算,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但招标清单表12-1中未预说明,投标时怎么报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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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暂列金额在招标文件中都应该有明确的用途和具体的金额的。 但确实有的单位将暂列金额按单位工程造价的百分比计列到清单中,而像你所说的:“本项目的暂列金额按各单体工程造价的4%计算,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但招标清单表12-1中未具体计列出数额的情况,其实是招标单位没有完全按规矩来。 这种情况可以这样办理: 1、计算出每个单位工程的造价后,再把每个单位工程的4%这个具体数额计入该单位工程暂列金额计价表中,把单位工程的造价加上暂列金额才是你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 2、直接在该单位工程暂列金额计价表中描述暂列金额数额为”单体工程造价的4%“,也不应为错。 一般应采用前者。应该注意的是:如果在暂列金额计价表中不计列该费用的话,是要按废标处理的。

    2011-05-01 22:08:04 

  • 按招标文件计算即可。

    2011-05-01 23:17:44 

  • 暂列金额一般有建设单位和代理公司定,你可以问一下他们。

    2011-05-01 21:08:52 

  • 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属于招标人的预留金。招标文件里给出的金额是多少就填多少,否则报价无效。如果是按投标人报价的4%计算不是正常的做法。如果没给出金额就要招标人澄清。

    2011-05-01 21:25:29 

  • 按招标文件要求你应该列取4%的暂列金额,这个是不可竞争的,否则应该是废标。 但是招标答疑时最好把这个问题提出来的,招标清单中应该有此项,这个问题在甲方的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提出来也是为了保证竞标的公平性,别到时候被别的施工单位钻空子钻过去了。

    2011-05-02 09:53:44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中91页5.2.5 第一条中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作为参考

    2018-12-04 11:3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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