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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撑起半边天 2012-08-12 17:13:24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338查看 1回答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高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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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
第1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2条: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脚手架上等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乘坐吊篮或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攀登。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3条:进行高处作业时,发现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4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5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直立梯使用的工作角度以75正负5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6条: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第7条:如因作业必须,需要临时拆除或动安全防护设施时,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完成作业后应立即复原。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行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
2012-08-12 17: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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