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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netbar 2012-11-14 19:00:34 | 江苏省 其他专业 | 1711查看 1回答
建设工程类别取定的有关标准
下面是建设工程类别取定的有关标准,有些地方看不明白请指点。 1.有地下室的多层建筑(七层以内)、有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工程类别可以高套一类。有地下室,但不是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只有当处于层数或檐口高度的临界值时可以高套一类。 2.多栋建筑物下有连通的地下室时,地上的多栋建筑物的工程类别确定原则同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其地下室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下的,按建筑工程二类标准取费,在10000m2以上的,按建筑工程一类标准取费。 有人防地下室的小高层、高层建筑的工程类别可以高套一类。如果是共用连通的地下室,一部分区域为人防,是否楼上所有楼栋都高套一类?还是仅指人防区域所对应的楼栋才高套一类? 比如:现有1~3#楼共用一个连通的二层地下室。其中在3#楼地负二层位置为人防区域,其余为非人防区域。1#楼不按以上标准应为二类工程,如果按以上标准是为一类还是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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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是否是人防地下室不是按”非人防区域“来判断的。只要这个地下室设计时是按人防工程立项设计的就应该全部按有人防地下室考虑。现在的地下室几乎全部是平战结合的,按人防设计的地下室标注非人防区域的部位应该是指 平时可以当一般物业使用的部位(到战争时就转为人防区域了),而注明了人防区域的是不可占用的 所以只要这个地下室是通过人防设计批文,并且也要按人防工程要求验收的,就按人防工程计算
2012-11-17 2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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