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是否和法规矛盾

    130号文: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是可以委托多个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可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和上述文件,建筑工程要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肢解发包。这是否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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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0号文:建设工程发包人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人。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当以单位工程为最小单位,将其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将单位工程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不是的,单位工程是具有独立功能的,不算肢解,肢解是把单位工程分包。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业主是可以委托多个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可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和上述文件,建筑工程要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禁止肢解发包。这是否矛盾啊 不,同上基本一致,施工总承包管理相当于为发包人管理 的。

    2013-03-17 22: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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