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文件与合同协议书关于夜间施工增加说法不一的问题。

    本工程为市场改造工程,夜间施工项目居多,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均是按定额规格(即项目人工费的20%计取)。后来签订合同时,就在合同另外列明了,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定额综合工日×40元/工日计算。 现在做结算,审核方只同意按投标文件来计,而不是按合同。其理由如下: (此为招标、投标工程,投标此为要约承诺,若合同可以推反投标,此投标综合价已无意义,合同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此说已违反招标法)。 作为乙方,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可以争取的空间?如何争取这部分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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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广东定额 P1341 中说的很清楚,措施其他项目费属于指导性费用,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2013-12-28 13:51:47 

  • 首先,合同并没有违反招投标法,因为“项目人工费的20%计取”这个不是强制性的条文

    其次,合同是双反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与其他文件产生矛盾,优先顺序是第一的,所以,拿这个工程款是肯定可以拿到的,而且按合同的计价原则

    2013-12-23 0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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