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淬血剑 2016-07-15 10:15:21 | 北京市 其他专业 | 2635查看 7回答
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利润点丧失,能否申请修改合同单价?
有个项目, 投标报价时业主给的工程量清单cfg桩量大,灌注桩量小。 我采用不平衡报价,把cfg桩价格报高,灌注桩价报小。 中标签合同也是按招标清单的量。 现在业主重大设计变更,cfg桩量由1万多立降到1千多立,灌注桩由4千多立涨到1万2千立。合同中没有明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调整价格。 我们的利润点放在cfg桩上,现在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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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纳这个首先要看你是2008清单计价规范招标还是2013清单计价规范,前者描述比较笼统(详见2008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关条款4.7 工程价款调整),后者对因工程变更使招标清单工程量超过15%的计价方式有明确约定(详见2013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关条款9.3工程变更、9.6工程量偏差),另要看看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条款,和业主尽量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能帮到你。
2016-07-15 1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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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调整综合单价,这是投标人认为的不平衡报价造成的后果,只能默认了。
(有可能是甲方发现这一点的不平衡报价后做的应对措施)
2016-07-15 10: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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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项目,投标报价时业主给的工程量清单cfg桩量大,灌注桩量小。我采用不平衡报价,把cfg桩价格报高,灌注桩价报小。中标签合同也是按招标清单的量。现在业主重大设计变更,cfg桩量由1万多立降到1千多立,灌注桩由4千多立涨到1万2千立。合同中没有明确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调整价格。我们的利润点放在cfg桩上,现在亏大了。
这就是不平衡报价的误区。
建议首先看工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
如果实在不行,建议与建设单位申请该两个项目重新按市场价报价结算。
尽量得到甲方的理解。
2016-07-15 10: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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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量超过15%是可以重新组价的,15%以内仍按照原合同价,15%以外工程量与业主协商价格,降低合同价
2016-07-15 1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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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是没办法要的了,可以多考虑下多点充盈系数。要是同业主关系好些,可以协商下
2016-07-15 10: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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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根据你所述问题,回复如下:
所签合同总价是完成清单工作内容由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施工费,因清单中某一项实体工作量发生变化,且增加量超过10%的比例,根据2013清单计价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的工作量应重新组价。
希望对你有帮助!
顺便唠叨几句,有时聪明反补聪明误!
2016-07-15 10: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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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未约定工程量偏差达到某个程度予以调整单价,则签约综合单价不能改动。2013清单计价规范虽然提到了偏差15%如何调整,但并非是强条,甲方完全能拒绝调整。
2016-11-22 1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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