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上无约定材料调价,是否按照川建造价发[2009]75号上调差

    如调差上面包含了钢筋,砂浆、砌体,未包含商品混凝土是否不符合川建造价发[2009]75号的规定,需按文件规定执行,求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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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上没有约定,就可以按照清单规范,超过风险范围的价格进行调差处理。前提是有信息价进行参考

    2019-09-20 20:34:00 

  •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调差;

    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文件规定调差;

    你的合同有约定,只能按约定执行。即;商品混凝土不能调差。

    首次提交 2019-09-20 20:37:07  最近修改2019-09-20 20:38:44 (修改过1次)

  • 1、合同上无约定材料调价,可按照川建造价发[2009]75号上进行材料调差;

    2、如合同有约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如如调差上面包含了钢筋,砂浆、砌体,如砼未包含,当砼材料价格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甲乙双方协商处理调整。

    2019-09-20 21:10:19 

  • 首先要明白要按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上没有明确主材调差,可以参考川建造价发[2009]75号的规定和甲方协商处理;如果合同上已经约定调差主材类别,就不能在增加调差项目。

    2019-09-21 10:3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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