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outao1 2010-09-08 15:53:27 | 吉林省 其他专业 | 1359查看 4回答
急,急,急。合同中的总承包服务费与施工配合费的区别。
哪位高手帮帮忙,关天总承包服务费与施工配合费的区别。先谢谢了。着急写合同。
全部回答 (4)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已采纳就这个问题,可以详见文件说明:摘引: 5、总包管理费:对列入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由发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指定分包的专业工程,及虽未列入总承包合同,但发包方要求总承包单位进行协调施工质量、现场进度、负责竣工资料整理、存档备案等工作的,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分包工程造价2%的总包管理费。 6、施工配合费:由发包方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与总承包工程交叉作业时,发包方应向总承包方支付专业工程造价(不包括定额中未列入的材料费和设备费等)2%的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的具体内容由发包方和总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后者。
2010-09-08 16:01:44
-
1.施工配合费:是总包单位为配合分包单位所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用。在各省的定额中有说明。 建设单位必须将一个单位工程的建安工程量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如果建设单位将其中一部分工程量(如铝合金窗、铝合金吊项、铝合金隔断、铝合金墙面墙裙等)分包给另一施工单位,承包主体的施工单位伯应以整个单位定额直接费(或定额人工费)向建设单位收取就计取的全部费用。 建设单位如确实属于专业需要,主体承包施工单位又无力施工,需人才济济定专业施工单位将其安装、装饰等部分(电梯,集中空调,消防报警、玻璃幕墙)单独分割发包给各专业施工单位。承包主体的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取配合费用作为主体承包施工单位现场配合,交叉施工、造成人工机械降效、影响施工进度而增加的现场经费。 计取配合费的条件是施工同步,计取标准按分包工程总价的2--5%。 计取配合费的计算基础是定额 基价部分价值,不含动态管理或市场因素的价值差。配合费单独计列,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并入总造价内。 主体承包施工单位要提供现志水、电、道路、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等配合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主体承包施工单位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发生的水、电费垂直运输费、周转性材料摊销费据实结算,由各专业施工单位付给主体承包单位。 2.总承包服务费 为配合协调招标人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是给总承包单位的。 总包服务费大约占“总造价的3%-5%”之间。 你自己分析分析,我也说不好
2010-09-08 16:00:08
-
其实是一样的,一个是老叫法,一个是新叫法!以新的为准吧!!
2010-09-08 16:00:20
-
看看这个网址,里面说的很细 http://bbs6.zhulong.com/forum/detail6353773_1.html
2010-09-08 15:55:45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