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遆說╰ゝ 沉默卟是錯 2019-12-15 18:04:51 | 广东省 施工 | 1295查看 6回答
合同为固定总价。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签证是否可以记取措施费?
合同约定【措施项目: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措施项目为固定总价包死,在结算时不予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包括且不局限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所定义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绿色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季施工,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脚手架,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支撑),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赶工,其他措施项目等】。 甲方认为应该不予记取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是否合理?
全部回答 (6) 首答仅用{{minutesHtml}}
-
既然已经约定不计算,就是不能计算的
2019-12-15 18:06:23
-
合同约定【措施项目:工程施工中所涉及的措施项目为固定总价包死,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现在想要,这属于违约吗?
2019-12-15 18:12:37
-
可以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组织措施费不应该计取。
2019-12-15 18:35:52
-
按合同约定是不可以调整的。
2019-12-15 18:41:42
-
当然合理。固定总价合同,不用约定,也不能计算变更、签证、措施费。
(图纸以外的签证,才可以计算)
首次提交 2019-12-15 19:06:35 最近修改2019-12-15 19:10:07 (修改过1次)
-
合同约定非常清楚了,签证部分的这些费用都是不能再计取的。
2019-12-15 23:29:09
还有0条追问正在审核中,请稍后回来查看